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校董会
校董会是策划及领导大学发展的法定组织,成员共二十九人∶校长及常务副校长为当然成员;来自政府、金融、工商与教育界的成员二十名;两位本校学院院长;由选举产生的教职员代表三名、全日制学生代表一名;以及校友代表一名。
请参阅校董会名录
大学顾问委员会 大学顾问委员会于一九九五年年底成立,委员会是校董会的最高谘询机构,负责就大学未来发展方向及校董会提出的其他事项提供意见,成员包括主席、八位当然成员及最多三十六位校外委任成员。 请参阅大学顾问委员会名录
校长及校长室架构
大学校长向校董会负责一切有关管理、行政及学生纪律工作,由常务副校长及数位副校长协助校务。
大学主管人员及管理层
请参阅 大学主管人员名录 及 大学管理层名录
教务委员会
教务委员会负责统筹大学的教务计划与发展,其辖下设有院务委员会及多个委员会,专责处理教务政策的主要范畴,包括申诉、策划、学术素质、教务规章、教学发展、专业操守,以至科研等重大事项。
院系组织
香港理工大学现有二十六个学术部门及三个学术中心,隶属六个学院,每一学院由课程相关的学术部门组成,由院长统领,设有独立的院务委员会。详情请参阅“ 学系与部门 ”网页。 |